民主生活会不规范不严肃 湖北建始23名官员被问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3-08 12:02
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彦睿、通讯员建纪宣)昨日,建始县对民主生活会形式化、随意化等不规范不严肃的单位和党员干部进行通报曝光,23名相关责任人被追责问责和组织处理。

原标题:建始23名干部被问责

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彦睿、通讯员建纪宣)昨日,建始县对形式化、随意化等不规范不严肃的单位和党员干部进行通报曝光,23名相关责任人被追责问责和组织处理。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规范民主生活会破题。该县纪委在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颁布实施后的第一个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后,对未按要求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的1名党组书记、局长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受到谈话函询和纪律处分,未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和深刻检查的4名党员干部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受到函询、诫勉谈话、党内警告处分,作了简单说明未进行深刻检查的18名党员干部约谈。

该县将常态化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规范执行情况的巡察,确保党内政治生活各个环节的监管无死角、无盲区,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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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中共印发了《县以上党和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若干规定》公开发布之际,组织部负责人就《若干规定》修订工作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人民日报记者的提问。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修订《关于县以上党和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的背景和过程?

中组部负责人: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的组织生活基本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是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一大法宝。

1990年印发的《关于县以上党和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对推进民主生活会制度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对规范民主生活会工作、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提出许多新要求。明确要求,抓紧修订《关于县以上党和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修订工作列入了有关工作日程。

2014年5月,组织部启动修订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听取了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负责同志,145家和机关、国企、高校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市县委书记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起草了修订稿初稿。2016年3月,以组织部名义征求纪委机关、直属机关工委、机关工委、教育部党组、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和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作了修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后,我们根据会议精神对《若干规定》稿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此后,《若干规定》稿分别提请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修改。2016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若干规定》稿。整个修订工作历时2年半,2016年12月23日,印发《县以上党和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

记者:请问修订工作主要遵循哪些原则?

中组部负责人:这次修订工作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通过完善制度规定,促进民主生活会认真贯彻整风精神,保证高质量好效果。二是突出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关键。严格标准、细化要求,推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三是提高规范性和实效性。将近年来探索形成的有效做法经验固化为制度,力求程序简洁明确、条文规范实用,提高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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