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来源:互联网 作者:网络 时间:2022-06-02
2021年8月31日至9月30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12月13日反馈了督察报告,其中涉及随州市17项整改任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
2021年8月31日至9月30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12月13日反馈了督察报告,其中涉及随州市17项整改任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针对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上报了《随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目前,《整改方案》已经省整改工作专班批准,并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按要求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生态立市”战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双碳”“双控”举措,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强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筑牢鄂北生态屏障,聚力打造生态优先示范区、绿色发展先行区。
  《整改方案》明确了3个方面的整改工作目标:一是有序推进督察反馈我市17项整改任务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其中,计划集中整改期内完成3项,2022年12月底前完成5项,2023年12月底前完成1项,2025年12月底前完成8项。二是完成省定年度目标任务。到2022年底,全市19个省控断面优良比例达到省考核目标要求,劣五类水体控制比例为0,6个国考断面优良比例达到省考核目标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保持100%。PM2.5浓度均值、优良天数比例、重污染天数比率达到省考核目标要求。完成省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碳排放、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等目标任务。三是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25年底,“美丽随州、绿色崛起”成为随州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底色。全市生态格局更加稳固,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全面完成省下达任务。巩固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有效保障饮水安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固体废物与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核安全监管持续加强,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监管机制和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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